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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 药 标 签 的 内 容
2004-10-25 点击:2801

     农药标签是指紧贴在农药包装上、介绍农药产品特性、指导农民安全、科学使用农药的文字、图示及其它说明物的统称,是农药产品直接向使用者传递农药技术信息的桥梁,是指导使用者安全合理使用农药产品的依据,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凭据。农药标签的印制是否规范关系到农药产品能否达到趋利除弊的效果,关系到能否安全合理地使用农药。不规范、不合理的标签,既扰乱了农药市场,又影响了农药的公开竞争秩序,同时损害了使用者的利益,并侵害到其他农药企业的合法权益。
  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608—2002《农药产品标签通则》(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)规定,农药产品标签上应标注以下12项内容,分别为:1)产品的名称、含量及剂型;2)产品批准证号;3)使用范围、剂量和方法;4)净含量;5)质量保证期;6)毒性标志;7)注意事项;8)储存和运输方法;9)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;10)农药类别特征颜色标志带;11)象形图;12)其他。标准还对标签的粘贴、材料、版面设计、文字、分装产品标签和标签使用等提出了新要求。